论学习困难学生的动机激发 一、外部动机激发
论学习困难学生的动机激发 一、外部动机激发
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,一切富有成效的教学都离不开学生积极、主动的参与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是各种有效的教学对策实施的前提。另一方面,教学活动又是师生双方互动的过程,学生的积极参与又可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,进而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。学习动机水平低是学习困难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。在我们研究的对象中,大多数是动力型困难学生。这些学生有明显的畏学、厌学情绪和逃避学习的行为。即使是其他类型的学习困难学生,也有不同程度的动机障碍。可见,在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教学中,学习动机的激发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。
学生学习动机激发有多种途径,简括起来大致可分为外部动机激发和内部动机激发两类。外部动机激发着眼于创设各种外部条件(如获得奖赏、父母称赞、老师表扬或取得好成绩等等)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;内部动机激发着眼于通过学生内部各种心理因素(如需要、好奇心、求知欲、兴趣、自尊和自信等等)激发其学习动机。
一、外部动机激发
外部动机激发可以通过奖赏、惩罚、创设课堂气氛等方法,给学生以适当的动力。这是教学中常用的激励手段。
(一)有效的奖赏
教学中,教师常常运用一定的奖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。一般总认为奖赏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,但研究表明,奖赏在一定条件下反而会削弱学生的内部动机。所以,教师实施奖赏要注意几点:
1. 淡化奖赏的外部控制作用。如果奖赏仅仅是为了让学生得到奖赏物,则会使奖赏成为外部控制手段,反而抑制学生的兴趣。奖赏不是目的,而是辅助性评价,给予奖赏意味着对个人学习成效的肯定。教师过多依靠控制性奖赏会强化学习困难学生的消极动机。例如,对学习困难学生单纯强调分数的重要性,往往无助于提高他们的自信心,有时反而会使他们厌恶分数。
2. 奖赏要与学习困难学生实际付出的努力相一致,使他们感到自己无愧于接受这种奖赏。如果对他们解决了一些较为容易的任务而大加奖赏,不但不能提高他们的自信,反倒会增加他们的自卑,因为这常会使同学视这种奖赏为无能的标志。
3. 奖赏要以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。学习困难学生常被人轻视或批评,社会评价较低,因此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奖励莫过于称赞和肯定,他们尤其需要教师的鼓励、赞许等社会性强化而不是物质强化。
4. 注意惩罚对学习动机的影响。惩罚是与奖励相对的概念,是用不愉快的事件(或刺激)抑制或消除个体不适当行为的发生。比如,学生在课堂上随便讲话,教师批评可以抑制这种违纪行为的发生。但若惩罚不当,则将适得其反。如:教师对学生不交作业处以罚站、罚抄等惩罚,可能会引发学生对立情绪,他们将更加痛恨作业。所以,教师对于惩罚要有正确认识和注意合理使用。具体地说:
(1) 切忌体罚学生。惩罚大致有两种:一种是施加某种痛苦或厌恶的刺激(如体罚、训斥等);另一种是取消某种喜爱的刺激(如取消娱乐活动等)。班杜拉认为,常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是为侵犯行为提供示范。此外,体罚有辱学生人格,往往易引起学生的对立情绪。
(2)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。斯金纳主张通过奖赏强化学生的积极行为,以抑制或消退其不良行为。这就是说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,要矫治学习困难学生的陋习,从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抓起。
学生学习动机激发有多种途径,简括起来大致可分为外部动机激发和内部动机激发两类。外部动机激发着眼于创设各种外部条件(如获得奖赏、父母称赞、老师表扬或取得好成绩等等)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;内部动机激发着眼于通过学生内部各种心理因素(如需要、好奇心、求知欲、兴趣、自尊和自信等等)激发其学习动机。
一、外部动机激发
外部动机激发可以通过奖赏、惩罚、创设课堂气氛等方法,给学生以适当的动力。这是教学中常用的激励手段。
(一)有效的奖赏
教学中,教师常常运用一定的奖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。一般总认为奖赏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动机,但研究表明,奖赏在一定条件下反而会削弱学生的内部动机。所以,教师实施奖赏要注意几点:
1. 淡化奖赏的外部控制作用。如果奖赏仅仅是为了让学生得到奖赏物,则会使奖赏成为外部控制手段,反而抑制学生的兴趣。奖赏不是目的,而是辅助性评价,给予奖赏意味着对个人学习成效的肯定。教师过多依靠控制性奖赏会强化学习困难学生的消极动机。例如,对学习困难学生单纯强调分数的重要性,往往无助于提高他们的自信心,有时反而会使他们厌恶分数。
2. 奖赏要与学习困难学生实际付出的努力相一致,使他们感到自己无愧于接受这种奖赏。如果对他们解决了一些较为容易的任务而大加奖赏,不但不能提高他们的自信,反倒会增加他们的自卑,因为这常会使同学视这种奖赏为无能的标志。
3. 奖赏要以精神奖励为主,物质奖励为辅。学习困难学生常被人轻视或批评,社会评价较低,因此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奖励莫过于称赞和肯定,他们尤其需要教师的鼓励、赞许等社会性强化而不是物质强化。
4. 注意惩罚对学习动机的影响。惩罚是与奖励相对的概念,是用不愉快的事件(或刺激)抑制或消除个体不适当行为的发生。比如,学生在课堂上随便讲话,教师批评可以抑制这种违纪行为的发生。但若惩罚不当,则将适得其反。如:教师对学生不交作业处以罚站、罚抄等惩罚,可能会引发学生对立情绪,他们将更加痛恨作业。所以,教师对于惩罚要有正确认识和注意合理使用。具体地说:
(1) 切忌体罚学生。惩罚大致有两种:一种是施加某种痛苦或厌恶的刺激(如体罚、训斥等);另一种是取消某种喜爱的刺激(如取消娱乐活动等)。班杜拉认为,常使用体罚或变相体罚是为侵犯行为提供示范。此外,体罚有辱学生人格,往往易引起学生的对立情绪。
(2) 坚持正面教育为主。斯金纳主张通过奖赏强化学生的积极行为,以抑制或消退其不良行为。这就是说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,要矫治学习困难学生的陋习,从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抓起。
王海霞- 帖子数 : 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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